一、学校任务1
2024 年 1 月-2 月,各教学单位对照《湖北师范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责任分解表》(附件 1),系统反思本院教育教学工作,梳理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对照指标“审核重点”查问题,形成《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查整改一览表》(附件 4)。整改一览表于2024 年 3 月 15日前报审核评估办公室。
学院安排:
计信各工作小组于针对本组指标,2024 年 3 月13日前报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查整改一览表》 给教学办漆老师。
二、学校任务2
撰写《自评报告》具体要求:
1.围绕二级指标及其审核重点,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分别阐述学院是“怎么说的”“怎么做的(工作举措)”“做得怎么样(取得的效果)”“做得不好的如何改进”“改进效果如何”等。
2.不修改一级、二级标题,指标不能少,审核重点不能丢,同时还要避免包含与审核评估指标体系无关的内容。
3.自评报告具体内容表述按照二级标题展开,需涵盖但不限于二级指标下设的审核重点。
4.评估指标体系中的数据来源以学院每年上报的本科教学状态监测数据为基础。自评报告中的数据应与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一致,如果有由于数据采集的时间节点不同等原因而导致的数据不一致,须附补充说明。
5.“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以及“下一步整改举措”不少于每个二级指标自评内容的三分之一。
参考案例:XX理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报告(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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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于 2024 年 4 月 15 日前报送《自评报告》(word版)、支撑材料(pdf 版)至学校评估办公室邮箱,支撑材料文件名命名格式为:责任单位名称-审核重点序号-文件顺序号+工作文件标准名称,如“党委办公室-1.1.1-1xxxx 规划”,工作文件标准名称统一不加书名号。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评估办公室。
学院安排:
计信各工作小组于2024 年 3 月28日前报送《自评报告》(word版)、支撑材料(pdf 版)到教学办漆老师汇总检查。
三、学校任务3
2024 年 1 月-4 月,各教学单位全面梳理和完善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标准规范,核查 2021-2023 年各类教学档案建设情况,并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梳理及核查内容见《教学单位自评自建梳理核查内容》(附件 5)。审核评估办公室对本条涉及的工作,将组织“督导检查工作组”、学校教学督导分学院进行实地专项检查。
学院安排:
4月15日前完成《教学单位自评自建梳理核查内容》